醫藥品購買須知

※ 於九州阿金小舖購物前請務必先參照您所在地的醫藥品進口相關政策


【免責聲明】

※九州阿金小舖的醫藥品,其品質控管、出貨包裝、醫藥品相關問題
全數委託REIKA JAPAN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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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證明請詳見
店舗販売業による管理 及び運営に関する事項
店舗販売業許可証



【配送至台灣】

自用藥品根據台灣海關規定:一般自用進口之非處方藥品於每次數量不得超過12瓶或軟管12隻;或總量1200錠以內,且六個月內不得重複申請。

寄送少量醫藥品(含有醫藥品標記皆屬此類)供自用者,「每種2瓶(盒)為限,合計不得超過6種,由海關逕予放行。」若超過「每種2瓶(盒),合計6種」之情況,需要申請進口同意書。

超過限量者,都必須依照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查驗辦法規定,向食品藥物管理局申請輸入查驗,經查驗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才可以進口。
購買自用醫療器材,需要事先申請貨品進口同意書才能進口自用。

關於貨品進口同意書,詳細資訊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查看與確認。